关于暂缓开展2021年度西安市大数据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2-22    浏览次数:709    [打印] [关闭]

 各大数据企业、各会员单位:

因疫情原因影响,原定于12月20日进行的2021年度西安市大数据企业认定工作及已认定企业的复审工作将暂缓开展。请已认定为西安市大数据企业与新申请拟认定西安市大数据企业的于12月24日前按照要求提交电子版材料(附件6)至邮箱,纸质材料可延期提交。 

相关数据及材料报送情况将影响第二年度的复审结果,请各单位相关负责人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新认定企业的评审工作和结果将延期公示。

申报材料要求如下: 

1、纸质材料:材料须打印胶装,一式3份(2020年度认定企业提供1份即可),必须制作目录,封面见模板;寄送地址:陕西省高新区沣惠南路泰华金贸国际4号楼16层(可延期提交)。 

2、电子材料:请单独填写《西安市大数据企业认定申请登记表》(见附件6),并提交至协会秘书处指定邮箱(12月24日前):xabdia@163.com。

点击链接:https://pan.baidu.com/s/1MhNbETlyrbpF06RU4TC7jQ#list/path=%2F下载附件及红头文件 提取码:g41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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